偉基工程有限公司一名董事欠薪,涉及9名僱員共63.3萬元而被勞工處檢控。該董事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勞工處指,該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又指該公司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案,故該名董事被定罪。

處方指,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勞工處絕不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保障僱員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