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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分區雜項調查隊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今日(3日)下午約1時,突擊巡查沙田區內多間食肆。行動期間,人員發現一間餐廳內的3名男子及8名女子,年齡介乎21至60歲,未有按照法例規定在進入食肆前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至於餐廳內一名33歲姓鍾的餐廳女負責人,亦懷疑沒有確保場內顧客使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的二維碼,及沒有確保桌子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已向她發出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