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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示威者在校園外圍與警方爆發衝突,多人被捕被控暴動。其中5男子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王詩麗連斥各被告辯解到場用膳、乘車回家、好奇駐足觀察、隻身入理大營救胞妹等砌詞狡辯,荒謬絕倫,裁定25歲廚師、28歲運輸工人及25歲侍應暴動罪成,32歲無業男和35歲補習老師當日於北海街一後樓梯被警方發現,遠離暴動現場,故裁定罪脫,惟補習老師和廚師另因身藏索帶,同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王官押後判刑至本月25日,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定罪4人須還柙候判。

5名被告依次為25歲廚師郭俊明、32歲無業羅煒棟、35歲補習老師姚俊暉、28歲運輸工人丁培基、25歲侍應蔡潤庭,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郭俊明、姚俊暉另分別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