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會48年的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簡稱教協)已於上月初宣布解散,理事會一致通過解散決議,遣散約200名員工和出售物業。教協將下周六(11日)將召開第二次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只需要得到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會員同意便可解散。

教協於8月28日曾召開特別會議,修改有關解散的會章決議,通過降低解散門檻,並已將有關決議案提交職工會登記局,獲批准修改會章,只需要得到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會員同意便可解散。

教協昨發出通告,下周六在銅鑼灣會所舉行第二次特別會員代表大會,首項議程是表決解散教協的終極投票,倘有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的會員代表同意,教協便會正式劃上句號,隨即討論多項涉及解散程序的動議。

按議程的動議事項,教協將變賣所有物業、財產、清還債項、終止僱傭合約及給予補償,結束教協的子公司、關連公司與機構,同時會委任律師、核數師、清盤人處理解散事宜,並至少每月一次,在網上或其他公開渠道公布解散的相關消息與進度,確保透明度。

至於外界關注的會產處理,教協理事會動議所有在八月十日的及格會員,包括約有兩萬名已退休的榮譽會員,均可按會章在處理與解散相關開支及債項後,均分全數餘款。倘在一定時限內有會員未領款、或收到後退款,以致仍有餘款,將捐贈予在港設立的合法教育或慈善相關機構。

教協會長馮偉華早前表示,教協過往多年一直捍衛和為教師爭取權益,多年來落實會的宗旨和目標。解散決定是由於教協面對嚴峻的危機,理事會盡最大努力尋求繼續運作的方法,但仍未能看到前景,只可以目前形勢來判斷和決定解散,回應社會和政府環境的急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