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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早前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政府為實施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環保署助理署長鄭懿嘉接受電視台節目訪問時表示,現正於50幢公屋進行試驗計劃,署方希望以此作為起點,進行宣傳及教育的工作。

鄭懿嘉表示,署方大約5月開始在50幢公屋進行試驗計劃,向居民派發指定垃圾袋,讓居民更認識日後的安排。她指,由於試驗計劃不涉及收費,因此減廢及回收的成效欠佳,但署方希望以此作為起點,進行宣傳及教育的工作,並指日後真正落實措施時,期望成效會更好。

她又指,政府設立18個月的準備期有兩個考慮,包括疫情影響經濟及對基層市民的影響,當局會研究參考在台北等地方在實施垃圾徵費措施後,減少擺放在街道上的垃圾桶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