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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上危機處處!有網民在FB群組「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上載短片和圖片,指今午在東區走廊有一輛汽車車尾箱因為物件體積過大,未能妥善關好,險象橫生。

現場為東區走廊往中環方向近北角,片中的私家車未有妥善關好車尾箱,並於高速公路風馳電掣。片段內見到車內頗多雜物,懷疑因為物件體積過大而未能妥善關好車尾箱,而汽車亦有亮著危險警告燈,附近的車輛司機見狀亦有保持著安全距離,以免發生意外。

短片上載後,引起不少網民爭議,批評該司機不顧馬路安全,「隨時成個櫃跌出嚟,千祈唔好跟佢尾」、「抄佢牌,危險駕駛」、「危險駕駛扣5分仲要上庭」、「馬路核彈」;亦有網民指出搬運大型物件應選用客貨車,「call van都係幾十蚊,何必呢」、「Call van咪算囉」。

司機在打開車門情況下行車,輕則屬於不小心駕駛,重則已經構成危險駕駛。而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1條,「任何人不得開啟,或致使或允許打開在道路上的汽車或拖車的任何車門,以致對任何人造成傷害或危險」。


片段來源: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