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馬鞍山打擊違泊 發18張牛肉乾拖走6車
09月06日
沙田警區亦於8月期間加強違例泊車執法,共發出超過2.13萬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超過100張傳票。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E章》,車主必需展示、亮起或裝妥車輛登記號碼及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否則便會觸犯法例,輕則可被定額罰款港幣320元,重則有機會要上庭。首次被定罪人士,可被判罰款港幣2,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者可被判罰款港幣5,000元及監禁6個月。被拖車的車主如要認領車輛,需額外繳付拖車費及汽車扣留中心之保管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