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應《港區國安法》交資料 警方不點名嚴厲譴責 09月07日 列印 警方不點名譴責支聯會拒應《港區國安法》要求提交資料。資料圖片 支聯會下午表明不會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警方不點名回應事件,指留意到有團體再次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拒絕提交資料,警方對此等行為予以嚴厲譴責,強調必定依法跟進。警方表示,國安處於今年8月25日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向多個團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不遲於今天提交資料。警方已收到個別團體提交的資料,亦收到有團體要求延期提交資料。警方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相關人士和團體將要承擔法律責任,警方必定依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