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聯辦法律部與律政司聯合舉辦的「香港法律專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及其他機遇」宣介座談會今日(9日)下午舉辦。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去年公布的大灣區律師執業試點辦法,提供了大灣區執業考試及香港律師和大律師可在大灣區9個城市從事的業務範圍等規定,對此感謝中央為香港法律界推出這一項創新和突破的措施,讓他們可以在大灣區拓展法律服務。另外,她又感謝司法部組織相關的培訓課程,不單止傳授中國法律,還有解釋了《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讓香港的律師們可以好好準備考試,同時也提升了他們對國家的向心力。

對於有不少考生關心在通過考試後,他們應如何申請在大灣區執業、行業管理辦法、專業責任保險的相關安排等,鄭若驊指司法部與廣東省司法廳特別為此次座談會準備了相關的介绍,協助香港法律執業者掌握有關資訊。同時,律政司亦與最高人民法院於7月28日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交流合作的會談紀要,將合作為通過考試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安排內地司法實務培訓,協助業界在大灣區執業作更充足的準備。

鄭若驊表示,星期一剛剛公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合作區將會建設成為粵港合作的新平台,擴區後總面積是現時的8倍。《前海方案》明確表示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平,在法律和爭議解決業務方面的措施可歸納為5點:探索完善「港資港法港仲裁」、建立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交流新機制、深化改革「合夥聯營」機制、支持鼓勵設立代表機構、共同開展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