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就愉景灣宿舍改住宅被拒覆核勝訴 城規會不滿判決上訴遭駁回
09月10日
上訴庭引述原審法官判詞指,城規會在考慮批准修改土地用途時應考慮兩個準則,包括有關規劃是否與該區規劃目的一致,以及規劃是否會影響環境及基建。不過城規會拒絕香港興業改劃申請時,卻非指改劃不合符上述兩個因素,而是認為香港興業應先使用其他閒置用地,城規會作決定時沒按照相關準則考慮。
上訴庭判詞解釋香港興業改劃申請沒有影響環境及基建,亦符合該區整體規劃,有否使用閒置用地與申請並不相關,又反駁指即使用地閒置,城規會也足以恰當評估改劃申請是否符合該區整體規劃,而申請當中又提到改劃會帶來人口增長約1190人。上訴庭續指即使該區不建議作為策略發展地區,亦不代表不宜適度發展。上訴庭認同原審法官裁斷,認為沒有法律錯誤,城規會亦無足夠事實基礎質疑,故駁回上訴。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2:41
更新時間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