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解僱少數選擇不接種任何一種新冠疫苗,亦沒有提交醫生豁免證明的機組人員。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表示,若僱員因醫學理由未能達到公司的要求而被解僱,公司或會觸犯《歧視殘疾條例》的「間接歧視」。

朱敏健在電台節目表示,若僱員因醫學理由未能達到公司的措施要求,而受到差別待遇,包括被解僱,公司或會觸犯《歧視殘疾條例》的「間接歧視」。他建議,涉事員工可向平機會查詢或投訴。他又指,由於不同行業有不同情況,因此目前難以評論國泰的做法。他指,若接種要求是必要而合理,而僱員未能提交醫學證明,公司又能證明對有關員工有調配困難而需解僱,則或不會違反歧視條例。他續指,在平機會接到查詢後,會與有關方面接觸,了解前因後果,再決定如何協助。

另外,有被解僱的國泰員工表示,私家醫生早前指其心肌有問題,但需待覆診後再確定病因,醫生暫時未能確定她能否接種疫苗。她指已向公司交代情況,但仍被國泰解僱。她批評國泰的做法不近人情,並指會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