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院周一裁決,網約車巨擘優步(Uber)的司機是受僱者,而非自僱人士,故司機享有勞工的權利。Uber旋即表示將對這項判決提出上訴,Uber北歐區經理在聲明表示:「我們對於這項判決感到失望,因為我們知道絕大多數駕駛希望維持獨立。」

這是繼英國今年3月類似判決之後,工會團體爭取零工經濟勞工權益的最新法庭勝利。荷蘭商業工會聯盟(FNV)主張,Uber司機實際上是的士公司的受僱者,享有和業界其他員工相當的薪資和福利。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同意上述主張。

判決書指出:「Uber和這些司機的法律關係符合受僱者合約的所有特徵。這是由3位分區法院的法官在商業工會FNV控告Uber一案中,做出的裁定。」法院表示,某些案件中的Uber司機有權領回欠薪。

法官也裁定,Uber未落實的士司機勞動協議,必須支付罰金5萬歐元(約45萬港元)。當時Uber在英國最高法院案敗訴後,3月也表示將改善英國7萬多名Uber司機的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