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官相信余慧明不會再危害國安 准保釋
09月14日
杜官在書面理由中寫道,控方指余慧明在2020年3月31日撰文 「踏上這攬炒旅途」,鼓吹「攬炒」議會,在爭取35席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觸發基本法第五十條,制造憲政危機。而余慧明在2020年4月22日透過傳媒訪問表示:「是罷工一役令她徹底意識到,一定要用任何方法去推翻而家呢個政權、呢個政府,先可以做到一個改變」,「逼使政府正面回應五大訴求,『做唔到缺一不可,一定唔收貨』」。
控方亦指余慧明亦在2020年5月發表演說,指出:「有不少外國媒體甚至領事館人員對發動罷工的工會感到興趣。作為工會代表,我亦不放過任何機會向他們作出解說,道出罷工的真正原因就是香港政府的失敗與不作為,政治凌駕人命」。余慧明代表衞生服務界參與「35+初選」勝出後,又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宣揚「初選」及「攬炒」理念,在2020年7月報名參選2020年立法會衛生服務界選舉。
余慧明一方指余起初只因不滿政府輕視疫情,漠視專家意見,沒有封關抗疫,余亦不隸屬任何政黨,當時只是醫管局員工陣線的主席,控方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余慧明有任何國際聯繫。杜官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控方沒有充足理由令杜官相信,余慧明在獲釋後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又認為余慧明在獲釋後不會再犯或棄保潛逃,故批准余慧明保釋外出。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