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囚向女友人索還託管金錢不果 遭舉報藏槍再被捕
09月15日
周鴿(化名)是四川省瀘縣人,他因犯盜竊罪於2020年9月17日被重慶法院判監6個月,同年12月22日刑滿獲釋。在出獄4天後,他來到易蓮(化名)位於重慶市榮昌區家中,要求易蓮歸還幫其保管銀行咭內的錢。
惟易蓮以給周鴿母親購買生活品和周鴿在監獄花費為理由,指銀行咭內的錢已用完,拒絕歸還。周鴿遂與易蓮發生爭吵,並和易蓮老公發生拉扯。易蓮姐姐見狀後隨即報警。
民警到場後,易蓮和其姐姐又舉報周鴿家中有槍,結果當天中午,民警在周鴿位於瀘縣住宅內查獲一支火藥槍和一支射釘槍,經鑑定後證實槍械具殺傷力。今年6月,周鴿因涉嫌非法儲存槍支罪,被移送瀘縣檢察院起訴。
由於周鴿有案底,在服刑後五年內再犯法,屬於累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應當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