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覆核2案保釋及申放寬報道限制全遭拒
09月15日
首案4名被告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64歲工會幹事李卓人、69歲律師何俊仁及36歲律師鄒幸彤,同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次案5名被告為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53歲無業鄧岳君、36歲葵青區議員梁錦威、57歲貨車司機陳多偉及72歲退休人士徐漢光,同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