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大嶼」覆核被駁惹議 律師會指誤導及偏差批評損司法獨立
09月15日
律師會表明,雖然言論自由必須受到尊重,但任何人如評論法院的判決或閱讀該些判決,都應該查證判決的所有背景資料,以及詳細研究判案書所述的理由,以確保他們所得出的觀點是有所根據,並且是基於正確和經查證的資料而提出。
根據《基本法》第85條,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庭在判決所作的分析和理由,均在判案書中詳述。裁判過程公開透明,亦以合理的理由為基礎。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12月向立法會申請的5億5千萬元明日大嶼計劃前期撥款,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8月12日頒下判詞駁回其申請。
郭卓堅指相關撥款有違《基本法》107條「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惟法官高浩文認為本財政年度開支超過7千億,而相關撥款相比下較低。此外,法庭亦不應處理政治及經濟相關的議題,故駁回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