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黃大仙公屋賭檔拘4男 6塘邊鶴同遭票控 09月17日 列印 警方撿獲一批證物,包括一副撲克牌及小量賭款。警方提供圖片 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今日(17日)下午4時許在彩雲(二)邨進行打擊非法賭博行動,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63至77歲,涉嫌「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賭博」。此外,該4名被捕人及另外6名旁觀的71歲至82歲4男2女,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警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警員在行動中撿獲一批證物,包括一副撲克牌及小量賭款,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提醒市民,街頭聚賭屬違法行為。根據法例,任何人於街道上經營或管理或控制非法賭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5萬港元及監禁2年。任何人於街道上進行非法賭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3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