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日前引用《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要求包括支聯會、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等團體,提交過去活動記錄等資料。華人民主書院董事陶君行在社交網站發文,指要在1個月內提交過去7年活動資料,有如「倒瀉籮蟹」。

陶君行形容,難以清楚記得過7去年間,該團體的所有活動記錄及詳情:「你叫我記返7年來的活動紀錄(日期、時間、地點、開支明細……),同埋又問我同不同組織開過甚麼會,傾過甚麼,再加上要答同不同組織既所有交易和金錢往來(下刪幾十字細節)!我點搞呀!」

他又透露,與華人民主書院相關者當中,只有自己與早前已宣布退出而目前正在服刑的何俊仁仍在本港:「其他人怕了你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