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病的58歲維修技工,前年在女友住所內被指「精神病」、「癲佬」,一怒之下以左臂從後箍女友的頸部直至女友靜止不動,再因害怕女友大叫,而以膠紙封其眼鼻口,女友姐妹翌日上門發現而報警處理,法醫證實其死因為頸上施壓。被告今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以減輕責任的基礎承認誤殺罪,並獲控方接納。李素蘭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4日進行求情及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及一份感化官報告。

被告林國榮今在高等法院承認於2019年9月9日在屯門青山屯門鄉事會安定邨定德樓一單位內誤殺42歲女子蔣小英。案情指被告自2019年5月起失眠、抑鬱情緒持續、體重下降、難以控制自殺念頭,2019年6月進行心臟手術,其兒子認為他術後變得情緒不穩定,同月確診混合焦慮抑鬱症(Mixed anxiety and depressive disorder,簡稱MADD),獲處方抗抑鬱藥。

被告在2019年8月入住青山醫院兩星期,在案發當日正式出院。女死者在案發當日向友人指,被告變得情緒化後愈來愈自私,希望與被告分手。被告在案發當日覆診後與女死者見面,而被告問女死者為何脾氣變得古怪,女死者便指被告為「精神病」、「癲佬」,令被告心傷、憤怒及緊張。二人爭吵下女方腳踢被告,又拳打其胸口,被告遂從後箍女方的頸部直至女方靜止不動,又怕女方大叫而拿膠紙封其眼鼻口,再為她戴上眼罩及蓋上被子,然後向親友寫了一張便條表示歉意。被告指自己忘記事後發生什麼事,醒來時已躺在屯門醫院。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