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員侵吞公款潛逃13年被捕 廣場舞大媽舉報有功或獎20萬
09月24日
該名女出納員叫李國珍,在黑龍江林甸縣石油公司工作。2008年2月,她利用負責儲存加油款項的職務便利,偽造單據侵佔公款,並攜款潛逃。案發後,林甸縣公安局涉嫌職務侵佔罪對李國珍立案偵查,並於同年3月對其發起網上通緝。
李國珍承認自己犯罪後一路東躲西藏,不敢與家人朋友聯絡。甚至要用假身份證去購買到大連的火車票。而抵達到大連後,李國珍又買了一個車庫,一半自住一半出租,平時靠打散工維持生活。
「後悔當初一念之差,現在終身痛苦。」李國珍生活中唯一嗜好就是跳廣場舞,卻想不到是令她踏上監牢的陷阱。
據報,舉報者是大連一名經常廣場跳舞的大媽提供的舉報線索,該名熱心群眾致電與工作人員聯絡,並稱「懸賞通告上的人跟我認識的一個廣場舞隊友很像。」
經調查後,終於確認到李國珍的身份,於是在今年9月10日,公安派人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中山公園廣場將她拘捕。事隔13年,李國珍終於落網,目前正被扣留作進一步調查。
由於李國珍已逃逸逾13年,案件卻未有進展,今年4月、5月、9月,大慶市公安局曾三次發佈李國珍懸賞通告,成功舉報者可獲5萬元(約6萬港元)、10(約12萬港元)和20萬元(約24萬港元),但報道未有提到李國珍侵吞公款的數字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