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10個部門發布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通知,指將「挖礦」列為淘汰類產業。

發改委表示,利用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俗稱「挖礦」,對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惟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且對於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

通知要求作出多項規管,包括將「挖礦」列為淘汰類產業、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挖礦」活動、加強對活動監管調查、明確區分挖礦與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等產業界限、強化挖礦能耗雙控約束、嚴格限制「挖礦」企業用電報裝和用能,及嚴禁對「挖礦」項目提供財稅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