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務部成立70周年 由「揼石仔」發展到監管煙花爆破
09月26日
香港石礦業的歷史紀錄,最早可追溯至1841年。直至上世紀40年代,由於香港出現相當程度的非法採礦,政府在1951年於勞工處轄下成立了「鑛務組」,專責監管本地礦務作業。其後,「鑛務組」經過多次的重組及改名,1991年歸入土拓署,現稱礦務部。
早期採礦的方法,主要靠工人用鎚、鑿、楔子將石塊從岩體分離,再以手鎚把石塊逐一鑿碎,即所謂「揼石仔」,後來業界採用「定控爆破」的開採方式,用炸藥把天然岩石破碎,既穩妥亦提升效率。劈碎後的石塊,會運送到岩石破碎機作進一步壓碎、隔篩和分類,加工後的碎石稱為石料,可用於各種建築用途,包括生產混凝土和瀝青。
要進行「開山劈石」的爆破工作,必須確保市民、工作人員及周邊設施安全。60年代初,當時的鑛務處(前身為鑛務組)依據《危險品條例》開始監管陸上爆炸品的使用。時至今日,礦務部除管理石礦場作業及安全運作、審視本地石材供應策略,工作範疇亦包括監管第一類危險品,以及營運大嶼山狗虱灣及沙田嶺的政府爆炸品倉庫,而由於煙花亦屬危險品,每場煙花匯演必定見到礦務部人員全程跟進,提供技術支援,確保煙花匯演能順利和安全地進行。
現時香港只有一個石礦場仍然運作,位於屯門藍地,政府已為開發新的石礦場展開研究,務求令新的石礦場能適時投入運作,以延續本地石料生產。此外,政府積極探討在香港進行地下採石暨岩洞發展的可行性,為石礦業引入新概念。另外,完成開採任務及經復修後的石礦場可以釋放大片土地,滿足社會及經濟發展的不同需要,近年的例子如安達臣道、佐敦谷及石澳石礦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