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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早前表示,擬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建議設立中央海港範圍,以及賦權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公共用途的任何類別用途而作出填海工程。保護海港協會今日批評草案沒有必要亦沒有用處。

保護海港協會主席陸恭正表示,政府2004年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2010年成立海濱事務委員會,過去20年來運作良好,監督和實施了對海港和海濱的重大改善,當中包括填海的工程,成功地在海港保護和公眾享受海港之間取得平衡。而公眾正享受著海港沿岸的多項改善設施。他認為有關的修正案,將破壞讓香港擁有世界上最好的海港和海濱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