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昨日下午約2時許突擊搜查黃大仙金池徑一住宅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麻雀賭檔。警員拘捕一名64歲姓宋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以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

另外,6名本地男子及6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7至84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他們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警員檢獲3張電動麻雀枱、6副麻雀、8部閉路電視的鏡頭、一台手提電腦及小量賭款。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及監禁9個月。

此外,《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四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