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發出《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 訂明製作人員須維護憲制秩序
09月29日
《文件》指出,尊重和維護憲制秩序及一國兩制凌駕性的原則,港台在管治及節目安排上,應充分體現這方面的理解。同時,港台作為政府部門,有責任遵守所有香港現行法律,尤其是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必須恪守的編輯信念,是真確準繩、公正持平、不偏不倚、共融和創新,所有節目製作人員必須遵守港台的編輯流程。
此外,《文件》又指港台在機構層面享有編輯自主,廣播處處長作為港台總編輯,為港台作最終編輯決定,並就港台節目監製所作的編輯決定負責;所有節目製作人員,必須對可能或潛在的利益衝突保持警惕,個人在社交媒體上的私人活動,不得損害港台編輯自主和不偏不倚,或以其他方式損害港台聲譽。
港台發言人指《文件》開宗明義重申,根據《香港電台約章》,港台編輯自主,但編輯自主和編輯責任,亦須相輔相成,強調文件闡明港台的編輯政策及流程,目的是要確保節目製作人員,對港台的編輯方針,有充分和全面理解,並藉此加強編輯管治。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今年二月發表的《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建議港台應加強編輯管治,制定穩健、透明的編輯流程,以及清楚界定各級編輯人員的責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