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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於9月3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逾2.5公噸帽柱木鹼,估計市值約667萬元。這是今年8月13日帽柱木鹼被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附表1後,海關首次檢獲帽柱木鹼。

海關人員透過風險評估,檢查一批從印尼經香港轉口到美國、報稱載有美麗帽柱木的空運貨物,並在124個紙箱內發現一批綠色粉末;其後經政府化驗所測試,證實該批粉末含帽柱木鹼。

帽柱木鹼是一種名為美麗帽柱木(又名卡痛)植物的主要化合物,與腦部的鴉片類藥物受體產生作用,令人有興奮感覺,並無已知醫療或治療用途,會引致癲癇、幻覺及斷癮等,部分人報稱服用後出現精神病徵狀,多地已納管制。

海關呼籲各進出口商及物流業界,凡進口危險藥物,均須備有由衞生署發出的進口許可證及進口證明書,同時亦須具備出口國家的有效出口授權書或轉運證書;如轉口危險藥物,亦須備有由衞生署發出的移走許可證。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