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文念志、現任區議員陳振哲及鄭仲恒涉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前,在維園舉行選舉集會期間阻差辦公,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在庭上播放警方拍攝片段,顯示3名被告當日曾上前與警方理論。由於陳振哲及鄭仲恒今午須出席區議員宣誓儀式,案件押後至明早才會傳召證人出庭作證。

3 名被告依次為文念志(31 歲)、陳振哲(49 歲)及鄭仲恒(32 歲),三人否認於2019年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8號閘門外,故意阻撓高級督察18506、女總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張志偉。文念志早前另承認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收發器。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3名被告涉於案發當日下午3時半後,阻礙警方驅散人群,沒有直接離開,面朝警方後退,在後退途中停下,吸引人群再次聚集,整個阻撓過程涉及一連串行為。控方另在庭上播放警方現場錄影片段,警方警告聚集人群涉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要求他們離開,否則會使用催淚彈。一名男子稱:「後面可能有曱甴」,3名被告先後上前一同與警方理論,期間陳振哲及文念志先後手持大聲公說話。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