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現任及前區議員涉維園集會阻差辦公 警供稱無視警告
10月05日
劉供稱,當日有約200人在維園聚集,警方警告無效更遭投擲水樽及被雷射筆照射,部分人不斷叫囂,情緒高漲;在示威者身旁後有「自稱區議會候選人」的人士,但分辨不到雷射光束來自3名被告抑或他人。警方之後快速向前推進,但3人從人群中走到警員面前阻撓行動。律政司檢控官蔡夢帆主問時多次遭裁判官黃雅茵中斷,包括指她問及與本控罪無關的細節,及在證人尚未認人時稱呼他們為「被告」。
辯方盤問時指出,在推進期間,陳振哲曾向警方稱:「保持克制,保持警察的專業,我哋非常合作。」而劉回應:「冇問題,慢慢啊,麻煩晒。」劉原本堅持自己沒有這樣說過,但在觀看該段對話的片段後改稱記起前兩句回應。片中另顯示,有人高呼:「我有權集會,毋須警方批准。」
劉同意警司張志偉到場接洽後,有人問及封鎖線的界限,惟不同意他們只是單純向警方了解應該前往何處。辯方續指,劉指示除小隊Echo 3外的人自行離開,而各被告走得慢是因為在場有很多記者及警員,況且劉亦曾著被告「慢慢」;劉分別表示不記得及「完全唔同意」。
3名被告依次為31歲前大埔區議員文念志、49歲大埔區議員陳振哲及32歲沙田區議員鄭仲恒,他們皆否認於前年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故意阻撓高級督察18506、女總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張志偉。文念志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對講機罪,他昨日承認此罪,將在本案裁決時接受判刑。
法庭記者: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