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公布,在一個新鮮豬肉樣本檢出防腐劑二氧化硫,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指,在跟進早前一宗相關事件時,從跑馬地一新鮮糧食店抽取該新鮮豬肉樣本進行化驗,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170的二氧化硫。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有關違規事項。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在新鮮及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但根據《規例》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個別販商為使肉類色澤更鮮明,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必須遵守法例規定,不可售賣摻雜二氧化硫的新鮮及冰鮮肉類。市民則應向可靠的街市檔戶或新鮮糧食店購買肉類,切勿購買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同時需注意均衡飲食,因為偏食可引致營養不良或攝取過多的化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