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以假醫生紙申病假及賠償 27歲司機判囚9個月
10月05日
案情指,被告2016年5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分別向3間公司報稱工作時受傷,並遞交88張謝復昌的醫生證明書以申領病假,他之後獲得95天病假及逾4萬元工傷賠償。惟廉署調查後發現,謝在其中11張醫生紙發出的時間不在香港。被告另被揭在「病假」期間替他人工作。
被告曾繁傑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及2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同案另一被告謝復昌亦已承認2項欺詐罪,被判監禁2個月,緩刑一年。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