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提及維護國家安全,她指,自《香港國安法》在去年6月30日頒布實施以來,由她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相關執行部門,在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指導和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配合下,履職盡責,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特區政府還有大量要做的工作,包括:積極推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保安局局長正參考過往的研究和資料、《香港國安法》的執行經驗及法庭相關裁決,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制訂有效和務實的方案和條文,並擬備有效的宣傳計劃,不讓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蠱惑人心;檢視或激活現有法例,確保在全面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上,執行部門有法可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立法會已完成審議的《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是其中一個例子,而其他須正視的議題包括打擊假新聞、保障網絡安全等,政務司司長會統籌有關工作;

另外,為加強防範恐怖活動和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事宜,林鄭月娥表示,會積極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的措施。其中,教育局局長已要求學校擬訂並盡快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教育的計劃;通過不同活動和模式,加強國安教育,提高香港市民特別是青年人的守法意識和國安意識。她說,很高興在保安局局長領導下,六支紀律部隊和兩支輔助部隊都致力加強培育青少年正向思維和守法意識的工作,其中懲教署會推出「並肩同行」計劃和設立「正向實踐坊」,協助在囚青少年;及進一步落實《香港國安法》第六條和經修訂的本地法例對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包括剛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