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拖結婚要講求門當戶對?一名網民於討論區分享指,近日妹妹與媽媽吵架,只因妹妹的男友住在居屋,而自己一家住公屋,母親擔心日後會被男方家人看低而勸分手,並堅持應「木門對木門,竹門對竹門」,帖文引起網民熱議。

該網民於「香港討論區」發文,指近日母親與妹妹爭執,因母親憂妹妹與男友的婚後生活會鬧矛盾,樓主一家出身於公屋家庭,對方住居屋,擔心「細妹會被男友及其家人睇唔起」,雖然妹妹多次極力否定會被「看不起」,惟母親未曾改變看法。

樓主坦言,父母堅持「木門對木門,竹門對竹門」傳統觀念牢不可破,認為妹妹若要找男朋友就一定要同樣是住公屋,稱必須「公屋對公屋;居屋對居屋;私樓對私樓;豪宅對豪宅;村屋對村屋」。樓主對父母守舊的思想亦無奈慨嘆,「睇嚟我真係要用父母呢個標準去搵女朋友」。

帖文引起網民的熱論,有網民斥樓主母親觀念不合理,感情事不應用家底衡量,「扭曲的價值觀,人的價值除了一層樓什麼都不是?」、「居屋好高級咩?真係唔多覺喎!公屋好低級咩?一啲都唔覺得喎!」;亦有網民籲樓主妹妹毋須太在意父母的看法,「父母親講嘅嘢都唔一定係正確,更何況係感情事,啱聽嘅咪唔聽囉」。

資料來源:香港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