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狠男分手後開車輾死前女友,再拔刀刺死與前女友同行的男子。兇手昨日被裁定謀殺及合同詐騙罪成,判處死刑,而他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兇手李男前年與女友租屋同居,但後來因瑣事爭執而分手。李男認為自己受騙,開始密謀殺人計畫,今年1月得悉前女友已返回黔南州的甕安老家後,即到她鄉下尋人,實行殺人大計。

今年1月底,李男發現一名男子駕駛電單車,載着前女友及一名孩子,於是開車尾隨,伺機加速追撞,電單車受撞擊後跌入排水溝。前女友重摔落地後,遭李男開車輾壓。李男及後下車用事前準備的刀具刺死電單車司機。前女友及電單車司機身亡,電單車上的另一名孩子則受輕傷,李男行兇2日後被捕。

法院審理認為,李男不能正確處理感情糾紛,在明知電單車有嬰幼兒的情況下,仍採取上述方式蓄意剝奪他人生命,導致2死1傷,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同時審理了李男的合同詐騙案件,判處其7年有期徒刑。李男數罪並罰,2案合共需賠償18萬元人民幣(約22萬港元),他當庭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