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7日有網民發起「九龍區大遊行」,現年37歲健身教練在旺角揮拳打中警署警長,被控一項襲警及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裁決後罪成,兩項控罪共判囚4個月。被告聞判表現冷靜。

裁判官劉淑嫻表示,法庭應嚴肅處理警員正當執行警務時受襲的情況,故應考慮監禁式刑罰,以維護社會安寧和秩序。

案情指被告陳正男,揮拳打向警長招敬聰面部。案件審訊時,招敬聰作供指,案發當日目睹在西洋菜南街近亞皆老街有約20至30人聚集。招續指陳正男當時帶着黑口罩、身穿黑衣、在他面前出現。招向被告表示「警察,向後褪」,惟被告沒有理會,更欲繼續走向招。

招又再警告「警察,褪開」,被告回應「咩呀」並目露兇光,右手揮拳打向招的左面腮骨。招大叫「襲警」及嘗試以雙手捉住被告,向被告指「依家拉你襲警,唔好郁」,被告繼續掙扎,其他警員上前協助,雙方一路糾纏至亞皆老街Apple Shop時裝店外,把被告制服,其間招與被告雙雙倒地。

招以襲警及拒捕罪拘捕被告,事後手腕輕微扭傷。

法庭記者:陳慧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