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訂窺淫罪生效僅4日 天水圍19歲仔涉偷拍被捕
10月11日
事發於上周五(8日)下午1時許,一名17歲女子在天水圍天瑞路一扶手梯懷疑被一名男子以手提電話偷拍裙底,男子其後逃去。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案件列窺淫罪,並追緝一名年約20歲、身穿黑色短袖上衣、黑色長褲及黑色波鞋的本地男子。
警方將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二隊接手調查,至今日(11日)晚上在天水圍區一單位內拘捕一名19歲本地男子,涉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並於當場檢獲與犯案相關證物,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政府就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布有關罪行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修訂法例,新例於上周五(8日)正式刊憲生效,4項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