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港島打擊電動車拘3人 其中1人為外賣速遞員
10月12日
所有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人員共扣查3部電動單車。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警方再次呼籲,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及行人路上使用,並提醒市民以及外送工作從業員應遵守相關法例,切勿以身犯險,害己害人。港島總區交通部亦會繼續在區內進行類似的突擊行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