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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再有網民涉嫌發表侮辱英烈的言論被定罪,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昨日(10月12日)對一名姓許的女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許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於判決生效10日內在國內主要門戶網站及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法院指,被告人使用微博賬戶先後發布2條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內容的信息,閱讀次數達9萬餘次,引發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許某自願認罪認罰。

內地傳媒早前報道,微博用戶「YvonnAlmond」於今年3月24日發文稱,「一個不能上街遊行的國家,養了一堆窩家互聯網暴民,有跟董存瑞似的彩妝gay,也有Jack the Ripper似的普信男,一天天的,就是折騰……」

她的言論被指醜化董存端,引起網民討論。翌日,女事主再發文稱不會為言論道歉,認為自己沒有做錯甚麼,只是說了真話,並指有人想借她24日的言論「讓她進局子(警局)」。女事主於3月26日被拘留。

董存端是解放軍軍人,官方介紹指,董存端在國共第二次內戰中,隻身托住炸藥包,炸毀了橫跨在旱河上的橋形碉堡而犧牲,後被封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