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前行長貪污20.8億港元 判囚13年 10月13日 列印 許超凡已在美國因一系列金融罪行,被羈押近13年。互聯網圖片 曾被內地政府通緝的「紅通人員」、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貪污、挪用公款罪成,今日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處罰人民幣200萬元(約240萬港元)。許超凡服刑不上訴。許超凡於2001年畏罪外逃,2002年1月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布國際紅色通報。他早年已在美國因洗黑錢、轉移盜取資金等犯罪被羈押近13年,經其自願選擇,於2018年7月被遣返回國。經法庭審理查明,許超凡自1993年始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業務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利用佔有公司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貪污公款,涉及人民幣、港幣及美金,拆合約20.8億港元。江門中院認為,許超凡構成貪污罪、挪用公款罪,鑑於自願回國受審,如實招供,具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