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中樂道|新學年新目標
10月18日
美國Google軟件工程師馬特.卡茨(MattCutts)曾提及,我們可以「用三十天嘗試做新事物」,當中包括思考目標的訂定和實踐,嘗試去做一些我們經常希望在生命中實現的事情,因為三十天剛好是一段合適的時間,讓我們養成一個新的好習慣,或者改掉一個壞習慣。
「賽馬會幸福校園實踐計畫」在暑假前,推出了一本小書,叫做《21天遇見不一樣的自己》,當中提及所謂的幸福人生,就是身心靈的健康;尋找幸福的其中一個起點,就是由一個小目標開始;而建立一個習慣,就至少要二十一天。
事實上,暑假正正就是一個學習新事物、改變自己、令自己變得更好的機會。大部分學校的暑假,都由七月中開始至八月尾完結,日子大約是五十天。五十天,正好就是建立兩個好習慣的日子(三十天加二十一天)。
不同年紀、不同能力、不同方法,人人皆可以挑戰自己潛能,給自己一個新機會。暑期任務(目標)可以是個人或集體、動態或靜態,例如學習攝影、樂器、球術、煮食、繪畫、製作手工藝品等;或是戒掉一些壞習慣,變成主動收拾房間、維修家居用品、改善作息規律、建立運動習慣等。
股神巴菲特(WarrenBuffett)說過:「做你沒做過的事叫成長;做你不願意做的事叫改變;做你不敢做的事叫突破!」他又告訴人們要懂得投資自己,因為在所有的投資項目中,最值得投資的就是自己的腦袋——「智慧是唯一他人無法搶走的財富,不會被偷走也不會被課稅,完完全全屬於自己!」
暑期任務的嘗試與經歷,需要我們的堅持及練習,從而經歷成長、感受生命及有向前的能量。如果這個暑假未能做到,那麼九月新學年又可以重新起步,找出不同的生命目標,努力嘗試,收穫更多希望,向更有意義的人生邁進!
林玉琪
本欄由香港津貼中學議會校長撰寫;本文作者為聖公會蔡功譜中學校長、九龍城區中學校長會副主席。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10月18日教育版專欄「校長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