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三讀通過劏房租管條例 陳帆:設起始租金不可行
10月20日
草案建議規定劏房業主及租客簽訂列明雙方權責的租約,業主須為租客提供4年租住權保障,而續租租金加幅上限由原先建議的15%收緊至10%,並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
二讀辯論期間,多名議員表示支持修例,但有人要求政府即使在通過條例草案後,亦要積極研究實施起始租金,並跟進條例實施。民建聯鄭泳舜指深水埗區劏房不斷增加,情況令人慘不忍睹,又指劏房戶差劣的居住環境,會影響到同一大廈的其他住戶,例如消防安全和衞生問題,認為修例可為租戶提供保障,又促政府搜集到更多數據後,兩年後訂立起始租金,但政府須盡快提供30萬個公屋單位,以及考慮將過渡性房屋數量增加至3萬或5萬個。
另外,亦有多名議員關注條例草案通過後的後續事宜,包括新民黨的葉劉淑儀指,劏房引伸不少問題,可能需要非政府機構協助提供支援,希望政府不要通過條例後便一勞永逸;金融界議員張華峰亦認為,法例需要有效實施,政府應增加落區探訪,檢視條例草案的實行進度。
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預計劏房租務管制,會在刊憲後3個月實施,差估署將成立一個50人的小組執行有關工作。對於議員關注草案沒有訂立起始租金,劏房業主有可能會率先加租。陳帆表示,由於全港有約11萬間劏房,各有不同特徵,因此租金有差異,要客觀制訂起始租金並不可行。運房局將委託非政府機構,成立6支區域服務團隊,為劏房業主及租主提供租務管制的資訊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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