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案今續審 庭上表現緊張不停搓手 10月21日 列印 楊明今早由莊思明陪同下到法院。 兩人神色凝重。 中途兩人一度離開。 楊明見在場記者,主動揮手打招呼。 Previous Next TVB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早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罪名不成立,重申「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維持原判,今日案件續審兩項控罪,於東區裁判法院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