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核酸檢測。
 
因應一宗涉及郵輪員工的懷疑復陽個案,相關郵輪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為謹慎起見,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亦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另外,由於兩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肺炎相似,為謹慎起見,相關學校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已接種疫苗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A. 涉及懷疑復陽個案的郵輪

1. 任何在9月30日至10月21日期間曾身處郵輪海洋光譜號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10月2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B. 其他

1. 任何在10月8日至10月21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10月2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10月25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10月19日至10月21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九龍觀塘馬蹄徑 5 號寶峰大廈 2 樓天主教聖雲先幼兒學校
(2) 香港新界沙田禾輋邨順和樓地下聖公會靈風堂幼稚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