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史是中學文憑試中國歷史科的考核重點之一。可是,各位考生往往對於如何溫習制度史感到煩惱。到底是不是要強記制度的所有細節呢?考生應如何溫習制度史呢?筆者欲在此提出一些淺見。

第一,究其淵源,了解發展脈絡。以歷代中央與地方政制為例,先秦時期封建制度引起諸侯王異心,最後周朝亡於秦國之手。其後秦始皇廢封建、行郡縣,正是呼應周朝滅亡的歷史教訓。到了漢朝,漢武帝增設「州」作為監察區,其後演變為以州統郡、以郡統縣的三層地方政制。久而久之,到魏晉時期僑置州郡太多,隋文帝當機立斷,將三層架構裁減為州縣兩層。上述例子可見制度是有起承轉合,箇中的轉變往往有迹可尋,並非無中生有。

第二,了解制度之間的互動關係,如隋唐時期的均田制和府兵制。均田制可謂是府兵制的基礎。因為均田制下得到國家授予田地,男丁除了要耕作以供日常生活所需,朝廷還可以通過授田,有效管理地方的男丁。這些男丁於農忙時可以耕作,農閒時就擔任府兵,輪流守衞京師。因此,履行國家當兵義務便成為了獲取朝廷賦予田地的條件。由此可見,不同制度之間確實有內在關係,毋須死記硬背。

第三,從人事出發,解釋制度興衰脈絡。教科書往往視明代內閣為一體,實際上明代內閣的人事變動是相當複雜的。明初有內閣首輔「三楊」輔政,締造了仁宣一時的治世。明朝中後期,有自稱「我非宰相,而是攝政王」的內閣首輔張居正。這些人雖然都是內閣首輔,但對於權力的運用不甚相同。這恰恰反映了制度下的人事往往是變化不定,如考生能加深對制度下個別人物的認識,再思考一下其反映的制度特點,相信能有助各位更進一步。

總的來說,制度固然是由一些條文、律令所構成。然而,它實際上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歷史概念,須通過串連不同朝代來解釋制度的變化。由此亦可見,歷史並非鐵板一塊,當中充滿變化和生命力。

張瑋宗
作者為青年史學家年獎2019得主,國史教育中心(香港)青年組委員,現就讀香港大學文學院。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10月22日教育版專欄「學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