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黃錦星指第二個焚化爐是必然
10月25日
垃圾徵費仍未有確實的實施日期,要待完成十八個月準備期,並視乎經濟狀況再決定。黃錦星說,待明年新一屆立法會,會加緊同立法會議員跨黨派去溝通,以爭取支持。另一方面,現時要就垃圾專用膠袋的設計及防偽、生產及零售層面作最後定案,同時要同物管公司溝通,制定行業守則。此外,亦要加強回收配套設施,其中在灣仔及西貢本周將有「綠在區區」開幕,而回收便利點亦再加設多十個,他認為垃圾徵費可推動市民及回收界減少胡亂棄置回收物。
必做第二個垃圾焚化爐
現時廚餘回收步伐緩慢,當局只集中協助回收工商廚餘,黃錦星說,將會在屋苑推行廚餘回收先導計畫,下月將在杏花邨試行,亦有其他屋邨有智能回收設施接收廚餘。他指,比起外國可將廚餘做堆肥相對容易,本港傾向做轉廢為能,但O Park 1每日只處理二百公噸廚餘,而大埔污泥廚餘共厭氧設施就每日處理五十公噸,而本港長遠目標每日回收約一千多噸,「始終有些收不晒的。」
他指,日韓推行垃圾收費初期都是零廚餘回收,溫哥華亦是近年才開始回收,大城市回收廚餘量只約一半,因此要有垃圾焚化爐,本港除了石鼓洲焚化爐,「第二個是必然的事」,但市民亦要惜食源頭減廢。他又指環境局接手三千個食環署垃圾站,將可在大站加設回收暫存設施,方便市民。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