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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上周四宣布,由十一月一日起,將嚴格執行進入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安排,在新安排下,十二歲以下和六十五歲或以上的人士,以及使用「安心出行」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在進入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時可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惟他們必須填寫表格登記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和到訪日期和時間,並須於登記時按有關場所人員要求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有關場所人員亦會致電核實聯絡電話。

政府公布新安排後,醫管局、官立學校隨即響應,作出同樣安排。不過,社區組織協會隨即提出質疑,指大多數露宿者平日依賴康文署體育館等公共設施飲用食水或洗澡,間中或需要到社署辦事處辦理手續,但他們多數沒有手提電話或智能手機,如果規定市民使用「安心出行」程式才能進入有關處所是不太方便,很多露宿者對新措施感到徬徨,要求政府設緩衝期。

沒有智能手機的露宿者需要用政府設施,的確是一個實際問題,但這問題是否就不能解決呢?官府中人指出,有關問題不難解決,只需要經常使用政府設施的人士,向相關設施管理處作出登記,豁免他們用「安心出行」進入政府設施,每次使用時再核實身分就可以。事實上,政府早已考慮這類情況,在公布措施時,亦已指出,「除上述獲豁免人士外,有關政策局或部門亦可因應實際情況,豁免個別人士在進入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時使用『安心出行』,並會登記和核實他們提供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