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法援制度,包括建議刑事案改由法援署指派律師代表。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相關建議可令案件能更公平分配於業內人士。有執業律師則指,法援與綜援不相同,受助人對其律師的信任亦甚為重要。

湯家驊在電台節目上表示,近年出現過於集中的情況,相關建議可令案件能更公平分配於業內人士,避免案件過於集中在少數大律師或律師行身上,而業界亦希望透過接辦法援案件幫補執業。他又指,年輕的大律師或律師可有更多接觸司法覆核等案件的經驗,以免出現斷層。他又指,官司主要視乎案情,若案件資料完備,則任何律師亦可打贏,並指由法援指派律師為被告辯護,相關考慮不只取決於被告的喜好。

執業律師黃鶴鳴在同一節目上表示,不明白政府提出相關建議的原因,又指願意接辦司法覆核案件的律師不多,亦看不到過度集中於少部份大律師或律師身上的情況。他亦指,法援與綜援不相同,並非每名律師獲批接辦一宗案件就是公平,又認為受助人對其律師的信任亦甚為重要。他指,若受助人在較早前已找到一名信任的律師協助,隨後透過法援處理相關案件時,會希望再聘用該名律師,因對方對案件已有初步掌握,並指此做法不涉及額外公帑開支,不明白為何不讓受助人自行選擇律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