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周一公佈新的網路隱私法案立法草案,冀規定社交媒體向16歲以下用戶提供服務前,須獲得家長同意,若不遵守規定,澳洲政府有權對平台處最高罰款1,000萬澳元(約5,821萬港元)。

澳媒報道,新的網路隱私法案適用於社交媒體公司及約會軟件,業者必須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來確認用戶年齡,並在收集用戶資料時優先考慮到兒童的利益。

根據草案內容,澳洲隱私專員公署將擁有完全的調查和執法權,可對任一家公司處以最高1,000萬澳元的罰款。這將使澳州在社交媒體年齡控制方面成為規定最嚴格的國家之一。

澳洲司法部長發聲明表示:「我們正確保國民的資料和隱私有得到謹慎處理和保護,如果那些科技公司未按規定行事,將受到重罰。」

Facebook本月面臨美國政府的調查,因為前員工向國會提交了數千份文件,證明Facebook損害兒童的心理健康,這也是澳洲提出草案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