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法援制度,包括建議刑事案改由法援署指派律師代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表示,改革目的是為了防止一小撮律師壟斷法援個案,亦可改善個案管理及整體法援制度。立法會一個委員會開會討論有關建議,多名建制派議員表示贊成,謝偉俊稱,絕對贊成這次改革的方向,傾向贊成改革的力度。

謝偉俊表示,香港的法援制度是全世界數一數二,但市民不應以為能決定選擇哪位律師,因為自費和公帑聘請律師必須要分開,即使全城首富亦未必聘請最理想的資深大律師。謝偉俊又說,不贊成法援制度「養律師」,指制度是社會服務性質,不是某些律師行、律師和大律師的「長期飯票」。

葉劉淑儀則指,從市民角度看,以往的法援制度看似出現濫批的情況,因此有「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的例子,葛珮帆補充指,市民很早就對郭卓堅等法援被濫用個案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