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支聯會從公司註冊名單中剔除,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發表談話表示,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取締支聯會。

國安公署發言人指出,《港區國安法》規定,在香港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該遵守該法和香港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支聯會長期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是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毒瘤」。特區政府依法採取取締行動,決定把支聯會從公司註冊中剔除,充分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行動。

發言人強調,《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香港廣大市民的福祉利益得到切實維護。公署將一如既往地堅定捍衛香港國安法權威和法治尊嚴,堅定支持特區政府落實《港區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