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一名男大學生,日前在網吧續上網打機40小時,結果乘巴士離開時猝死。事後死者父母將網吧告上法院,認為網吧職員沒有提醒,才導致兒子的死亡,要求24萬元人民幣(約28.8萬港元)的賠償,最後雙方達成協議,網吧向死者父母補償5萬元人民幣(約6萬港元)。

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張姓男大學生在3月12日晚約6時,到當地一間網吧玩遊戲,並且連續40小時沒有間斷,結果在14日上午11時半準備前往學校時,突然在巴士上暈倒,送院搶救無效不治,死因為心臟驟停。

對此,張男的父母對網吧非常不滿,認為網吧沒有盡義務提醒,導致兒子死亡,遂將網吧告上法院,要求對方就兒子死亡、醫藥費、喪葬費、誤工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共24萬元人民幣。

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張男作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0小時不停的上網,最後導致身體不堪負荷死亡,自己對後果有很大的責任,認定死因與網吧經營者無直接因果關係。最後雙方在法院調解下達成協議,網吧向張男父母支付5萬元人民幣補償金。